評這題目,我一定畀人問候。但曾對自己承諾,要講心中所想,唯有照寫!
風險管理第一步是以事實和邏輯推論,分析不同情境和方案。第二步做選擇,才加入價值判斷 (value judgement)。例如我做分析,認為領展買得過,但價值判斷認為這公司不仁不義,所以絕不買它的股票。其他人買不買,是他們自己的事。
同理,以我對事實的理解(不一定對),在中國現行的制度下,國企一向都聽國家/黨嘅指示 (難道非國企完全無聽國家/黨的指示?),而且很多指示都無透明度,無邏輯可言,唔知背後目的,隨時變,同埋指示咗都不准認有件咁嘅事。這些(還有其他因素如財務報表的可信性)都是業界所講的「China Risk」。投資者一般是知道的,仍買中資股,是認為回報好,可補償這額外風險。
嚴格講,有關修改只是把事實明確寫出來。無論這事實有幾ugly,寫總比沒有寫好。如果沒有寫出來,但卻真的發生了,那從上市公司的角度講,就可能牽涉違規或隱瞞,到時講又死唔講又死。
報導指David Webb話港交所係罪魁禍首,我無意見。只想問:如果港交所唔批准這修改,黨指導國企這事實會否改變?我認為不會。港交所能否堅持黨唔准指導國企?我咁問都覺得自己有點白痴。
分析完事實,講價值觀。如果大家不能接受黨指導國企,唯一方法就是所有國企不准在港上市,咁對香港經濟和金融市場嘅影響,又有幾多人接受到呢?我個人價值觀是「麻麻地接受到,但並非完全不能接受」,所以我好少買中資股,但不是完全無買。我比較重視風險披露,認為講清楚事實,讓投資者小心考慮,總好過掩耳盜鈴,扮無件咁個事。